【二院志友】“二院志友”服务规范和职责
一、医院志愿服务规范
1、服务准时、不迟到、不早退,在指定岗位开展志愿服务;
2、统一志愿服务衣着,佩戴指定工作证,服务举止文明,态度亲和,主动微笑示意;
3、服务时间不擅离岗位或办理私人事务,勿携带贵重物品上岗,勿扎推聊天;
4、委婉拒绝患者和家属的馈赠,在院内不得推销商品或从事其他商业及传教行为,严禁从事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5、不介入医疗行为,不推荐患者治疗方法与药品,不做超越志愿服务职责及能力以外的服务,不替患者作保证人;
6、不散播不实谣言,不论人的是非,不作人身攻击;
7、遇到不能解决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服务中心或本志愿者管理组织,寻求有效帮助。
8、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特别是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及时向本志愿者管理组织报告,暂停志愿者服务活动;康复后,经医院健康评估符合上岗条件后方能上岗。
9、因故无法按时服务,需先自行请人带班或提前3天向本志愿者管理组织请假;
10、无故缺席5次以上或无法继续服务,终止服务资格。
二、医院志愿服务职责
1、提供咨询服务,及时主动引导需要帮助的就诊者便捷就诊。
2、引导患者正确便捷使用智慧医疗结算功能机,协助指导患者自助打印化验报告。
3、对有医疗信息需求的患者,指导其到一站式服务中心获取最新最准确的各类医疗信息。
4、遇到行走不便的患者,予以搀扶或代借轮椅,协助老年体弱患者上下扶梯或出入电梯,提供陪护服务。
5、参与医院问卷调查及健康教育宣传,收集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建议,做好禁烟劝导。
6、协助维护输液室的秩序,为无陪护输液患者提供帮助。
7、进入病区,为无陪护患者提供陪护服务,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心理支持、术前心理干预等服务。
8、协助医务人员做好与患者沟通,安抚患者的不满情绪,并引导至投诉部门处理。
9、及时发现院区就诊流程、环境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志愿者服务办公室反映解决。
10、接受医院分派的公益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