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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预通知

日期:2018-08-21 访问量:57783 类型:科研动态

关于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预通知

 

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正在法制备案和签发过程中现将公开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

二、支持对象

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大气治理、“剿灭劣五类水”、大健康产业、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民生公益领域的重大需求、亟需解决的共性技术难题的研究攻关和应用。区、县(市)申报的项目侧重科技成果在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示范、应用和推广。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单位限报1项(除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限报4项,其中分院(所、系)限报1项;区、县(市)科技局限报2项。

2.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为医院的,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自筹配套申报单位为医院的,自筹资金为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1:1配套,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3.申报项目单位属企业和区、县(市)事业单位的,其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动设计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属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的,其项目所在系(院、所)、科室及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重大科技项目、主动设计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项目。申报单位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4.承担多个项目的综合科研单位(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由市科委主管部门联合根据该单位科研项目验收率和验收通过率来确定申报数量,严重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5. 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科技局根据限额数量,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加强主动设计。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严控数量。

六、预计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预计截止日期:20189中下旬正式通知下达后,将会在10个工作日左右结束网络申报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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