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2 访问量:11922 类型:招标信息

    一、招标编号:HSDFY-2018-45

    二、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招标。

    三、招标内容: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医用气体供应。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按实计算。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熟悉相关业务领域流程。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能够承担本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用气体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2、医用气体制造商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3、医用气体制造商需同时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液态医用氧GMP证书》及《气态医用氧GMP证书》,符合2015版药典要求;

    4、医用气体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内容、要求及方式:

    (一)招标内容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具体包括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更换维修、检测、年检、验收、所有医用气瓶的维护维修费、管理、保险、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清单。

    (二)报价方式

    1、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货款、人工费、材料费、质检(自检)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年检费、验收费、所有医用气瓶的维护维修费、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等所有完成应包括的相关费用。

    2、各项投标单价也包括第1条所规定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的产品数量为招标人暂估,实际用量应按实结算。

    (三)招标清单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若投标人履约情况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合同可再续签一年。

    (五)货物采购要求

    1、必须足量保质、按时供货、保障安全运输。

    2、由供货单位提供医用气瓶,并负责医用气瓶的维修维护。所供气瓶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瓶规》TSGR0006-2014要求,做好安全附件,瓶颈固定部位雕刻固定充装单位标识

    3、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能确保运输、贮存、使用安全,并保证不会对相关设施造成不良影响。

    4、所供医用气体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须采用专用车运输。

    5、所供医用气体必须有质量检验证明以及合格证。

      6、中标人不得以市场行情紧张等为借口,少送或迟送招标人通知的送货量。

    (六)到货验收

    1、由招标人负责进行验收。

    2、招标人在中标人送货、质检(自检)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根据合同及招标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验收单上签字。

    3、如对医用气体的品质有疑义,将医用气体送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如经检测不能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人无条件更换医用气体,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不管检测合格与否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1、采用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按实际用量每月结算一次。

    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货款。

    (八)售后服务要求

    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中标人即把所需数量的医用气体送到指定地点,如招标人遇突发事件需要医用气体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将招标人所需数量的医用气体送到指定地点。

    2、交货同时应提供合格证及质检证明。

    3、产品销售后,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包退包换。

    4、如接到招标人投诉,中标人授权代表须在4小时内赴现场察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直到招标人满意为止。

    (九)、 服务地址及区域

    本合同服务地址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温州路126号)。

    九、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

    2、上述要求的各类资质证明文件;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单位近三年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说明: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商务响应条款的依据为招标公告要求。

    十、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

    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标书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

    十一、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密封签字盖章后于 2018  8 月 28 9时前送至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采购办。

    十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126号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1号楼,葛老师0571-8830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