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建设

【青年文明号】挂号收费处考核细则

日期:2012-02-01 访问量:12050 类型:团委建设
    一 考核办法
    由科长、财务科科员、班组长、药房(中、西),临床科室、导医台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收费人员每月基础分为100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良好(含8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是不合格的同志需进行岗位再培训,并扣罚100元。若一年内二次岗位再培训,则待岗或不续签合同。2009年12月试行,2010年1月正式实行。
    二 考核内容
    附相应的考核细项打分表格
    三 考核标准
    扣分明细:
    1、 迟到、早退扣5分;必须提前5分钟开窗,不提前开窗或提早关窗,不亮服务证或不戴胸牌,工作场所轧堆聊天除扣分外还要扣5元。
    2、凡业务技能出现差错,一次扣2分。
    3、不及时上缴医疗收入,扣5分/次。上交银行款项出现差错,扣2分/次。
    4、对病人态度冷漠、语气生硬、推诿病人或答非所问遭到病人投诉,情节轻微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触犯院方规定,顶撞病人,造成纠纷遭病人投诉至院办等
    上一级部门(经核实),不参加考核,直接进入岗位培训,并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扣当季奖金或解除岗位聘用。
    5、凡是报表、发票等工作上出现差错的,一次扣3分。
    6、卫生工作不符要求扣当日卫生值班人员2分/次。
    7、 因擅自离岗、未向其他人员交等明确去向/时间、或轧堆上厕所而引起其他窗口病人排队超过5人扣5分/次。
    8、公私款混放扣5分/次。查帐结果:正、负30元以上(按数额全部上交)扣5分/次。
    9、请假须提前告之组长,病假要出示医院开具的假条,否则作为旷工,如旷工报人事科,按员工手则处理;不经组长同意,擅自调班,扣5分/次。
    10、下班不关所有电源、不关门窗扣当事人2分/次。
    11、不服从科室及组长工作安排,扣2分/次,无事生非、制造矛盾扣5分/次。
    12、擅自带闲人、非财务人员进入工作重地,扣10分/次。
    13、医保病人、绿色通道病人没有及时跟踪其有关信息,发生一次扣2分。
    14、手头的工作未完成,接待后面的病人,造成窗口排队的,发现一次扣5分。
    15、由自己工作失误所造成支票退回,一次扣2分。
    16、 平时考试成绩(包括理论、技能操作)连续二次末位的,需进行岗位培训。考试试卷由组长批分,交财务科保管。
    17、门、急诊收费处与住院处的保安门不及时关闭或随便给非本科室人员开门者,发现一次扣5分,扣款50元。
    18、收费人员离岗没有将营业款锁入保险柜或带锁抽屉内,若造成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付外,另扣15分,扣款100元。平时随机抽查被发现者,处理同上。
    19、 收费人员下班后未将备用金移存到急诊保险柜内,若造成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付外,另扣15分,扣款100元。平时随机抽查被发现者,处理同上。
    加分明细:
    1. 拾金不昧奖,加5分,奖励10元。
    2. 得到病人书面表扬者,加10分,奖励15元/次。
    3.  委屈奖加10分,奖励15元。
    4. 科室为鼓励大家创优争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奖励待遇与医院一样,即:创建并获院级青年文明号奖励800元,创建并获市级青年文明号奖励1500元,创建并获
    省级青年文明号奖励2500元;通过复评保持荣誉,市级奖励1000元,省级奖励1600元。
    综合考评:
    为更好地树标兵,立典型,科室特设“服务标兵”奖与“进步”奖。
    1.收费处“服务标兵”设二名,其一位按以上细则得分最高者,为“礼仪标兵”;另一位技能考试第一名者,为“技能标兵”;各奖励150元,二者标兵照片上墙;住院处“服务标兵”设一名,奖励150元。
    2. 收费处设“进步奖”三名,奖励100元/人;住院处设“进步奖”一名,奖励50元。
    3. 补充说明:(收费处)年龄满45周岁的人员,考试成绩速度可比平均速度慢1分钟。如发现班组长有行私舞弊、隐瞒事实,应及时向上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