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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进修须知(2021版)

日期:2020-12-25 访问量:27246 类型:讲座培训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进修须知(2021版)

欢迎您来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进修学习,我们将在工作、学习、生活上为您提供服务。在来院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有关进修人员的管理细则:

一、您来报到时请随带:1、进修申请表(贴好照片,选送单位处盖公章);

2、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一份:证明本人提供的医师资格证书、医生执业证书中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合法;

3、医师类别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姓名和照片页)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5、一寸正面照2张;

6、放射治疗科、核医学科、放射科医师、技师另须提交《放射工作人员证》(照片、姓名、培训和考核页)复印件一份和所在医院出具的能够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健康证明一份,同时携带个人剂量表。

7、七日内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血浆(抗体)和咽拭子(核酸)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单。请在规定时间到医务部报到,逾期不保留名额。如因故不能来进修,选派单位应及时电话或来函通知我院。

二、进修期间须参加进修培训,内容有规章制度、病历规范化书写等。请您在老师的带教下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全面完成医院为您安排的进修计划,认真书写医疗文书,严防各类纠纷的发生。在临床科室进修的,每月考核5份电子病历的书写及时性和规范性,在医技科室进修的,每月考核5份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考勤制度:进修期间请您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随便请假。如因工作需要需请假,必须持原单位证明方能请假,如您在进修期间身体不适,病假条交所在科室负责人,全年进修期间病事假不得超过一周,若病事假全年超过半个月(半年超过一周)即停止进修,恕不作鉴定,不发进修合格证书。

四、进修结束前二周内做好自我鉴定,并参加进修科室考核,由科室作出书面鉴定后交医务部。进修结束前一周本人方可办理离院手续,不得由其他人代办或补办。所借公物书籍必须全部归还。

五、爱护公物,未经同意不要自取复制科技、病历资料,投寄的论文如有我院资料,请先给科室审阅,经医务部登记备案。不要自行带人来院参观,或参加业务学习。

六、遵守集体宿舍有关制度,保持室内外整洁,互相团结,不留客住宿,中途申请住宿者一律不负责解决。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停发进修合格证书。

七、进修须带:听诊器等自备,随带生活用品、被服、寝具等。

八、交进修费400元∕月,报到时一次性付清或提前汇寄我院财务部,中断进修不退余款。(附:本院银行帐号: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3301040160004947803,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九、我院有进修学院宿舍,但数量有限,如需安排住宿请提前联系。住宿费400元/月,需至我院财务部现场缴纳。

十、我院医技药人员进修负责部门为医务部二,联系电话:0571-88358108,传真:0571-88358017,联系地址: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126号)医务部二,邮编:310015。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医务部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