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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章华理

电话:0571-88303518

电子邮件:

物理位置:源丽大厦11楼

床位数量:0张

 

一、按照市公安局《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和要求,积极开展反恐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交通和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宣传培训。预防为主、打击犯罪、综合治理,教育职工群众懂法、知法、守法,充分发动员工群众,确保一方平安。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以及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不断加以监督落实和完善。加强对医院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监督检查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协调整改,积极维护单位内部正常的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内部人员培训和专业学习

三、认真履行重点消防管理单位各项防火措施,积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落实逐级防火管理责任,普及消防基础知识,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员队伍”建设培训和拉练。确保全院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加强治安防范巡逻,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坚决同罪犯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行为的人和事作斗争,充分发挥保卫组织人员作用,有效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侦破内部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五、积极配合医务部等做好单位内部医疗纠纷等人民内部等的调解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院内正常的治安秩序。依照法律对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教育;与有关部门科室协同做好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扶工作,对于需要处理的违法犯罪分子,调查、合适、整理材料并上报。

六、认真做好职工集体户籍和流动人员暂住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院内临时建筑维修队和“五洋家政”、“三替保姆”等协作单位人员治安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按要求认真做好:消监控、集中供氧、地下立体机械车位以及门卫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管理的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八、认真做好院内停车场规划和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职工机动车停放,最大限度满足就诊患者和家属机动车入院停放。

九、认真做好保卫档案台账和各类信息收集报备工作,及时与各上级管理部门保持信息沟通。

十、积极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下达的各种警戒和警卫任务,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保卫干部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抓获的犯罪分子、违法人员及没收的罚金物品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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