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规模:
建立于1956年的院工会,紧紧围绕医院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责,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院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会工作评议制度。
多年来,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积极依靠广大工会积极分子和会员群众,围绕本院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和院务公开制度,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创建职工小家等活动,积极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目前,医院工会会员958人,其中女会员668人,入会率100%。
本届工会为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任期自2009年至2012年7月,设委员9人,下设工会小组35个,设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女职工委员会5人,文体小组7人。
目前,工会有兴趣小组5个,分别为健身操、太极拳、桥牌、羽毛球、摄影兴趣小组等。
工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院党委、上级工会提出的要求布置的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落实。
2、围绕两院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争创一流的学院和医院而努力。
3、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加强对会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敬业爱岗的主人翁精神教育,培养社会主义道德情操。
4、依照法律规定参加“两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评议,认真履行职代会工作机构的各项职责,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
5、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开展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协助搞好职工集体福利、劳动保险和生活困难补助;协助做好退(离)休职工的工作;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职工。
6、通过工会女工、青工委员会,维护女工、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他们的特殊问题,做好有关条例的贯彻落实。
7、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和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向代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工会工作的政策学习和调查研究;加强对会员的工会基本知识教育;接收和审批新会员。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创收节支,管理好工会的财产。自觉遵守工会的财务规定,接受工会经审委员会和会员的监督,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工会主要工作开展时间
1、建立职代会时间:1986年3月
2、建立劳动法律咨询时间:1998年4月
3、1997年设立职工应急济难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共有基金12万,现在实有基金会会员958人,几年来已对328位职工进行了补助,共计金额58500元。
4、创建“职工之家”:1991年“职工之家”验收合格,1992年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1997年、1999年被评为市文卫体工会“职工之家”,1997年被评为浙江省模范“职工之家”,2007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993年始建“小家”,每年进行争创优胜“小家”目标管理竞赛活动。
第十一届工会组织名单
1、工会委员会委员:
李亚萍:工会常委、工会主席
刘苏杭:工会常委、调解委员
吴 矛:女工委员
金 敏:文艺委员
刘晓燕:财务委员
沈荣林:宣传委员
顾基伟:体育委员
黄晓琴:青工委员
2、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王春云:经审委主任
封亚萍:经审委员
陈 健:经审委员
3、女职工委员会
主 任:李亚萍
副主任:吴 矛
成 员:傅晓敏、袁霞、章芬朵
4、文体小组:
组 长:金 敏 顾基伟
成 员:刘晓燕、朱克俊、吴晓强、胡侠翔、高 虹
5、工会办公室成员: 华芳芳 阮为群 周爱芳
6、工会会计: 袁安哲
工会出纳: 陈 健
7、工会宣传干事: 詹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