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2019年浙江省基础公益类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18-04-16 访问量:23369 类型:科研动态

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基〔20187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依据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现就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下设自然科学基金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两个二级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包括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主要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开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将坚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基础研究和自由探索的政策导向,同时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实施稳定支持,试点交叉学科研究,鼓励国际科技合作。

(一)支持青年科研人员。2019年度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提升至80万元(数学/管理学科为45万元),计划资助55项左右;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数上原则上不少于各依托单位申请总量的40%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设申请限额计划立项600项。

(二)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围绕省“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2019年度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围绕“人工智能的数学理论基础”等25个研究方向和超重力科学试验(见附件34,集中力量,支持前沿探索,力争在相关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在即将开展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浙江省政府“两化融合”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中,将进一步突出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和任务。

二是根据各学科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情况、省一流学科建设任务、论文发表情况、ESI学科排名等,确定2019年度各学科经费安排总体范围如下:医学科学占28%左右,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各占15%左右,化学科学、数理科学、地球科学各占7.5%左右,管理科学占4.5%左右。

三是加大对我省优势和重点基础研究领域的支持力度,继续会同依托单位对省一流学科(AB类)、省重点实验室所属申请人开展联合资助工作。

(三)鼓励科研人员开展持续研究。为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持续研究,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外,专家评审将更注重申请人的前期工作基础和项目完成情况,请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

(四)试点实施交叉学科研究项目。为鼓励交叉学科研究,围绕人工智能等重点研究领域(见附件5),试点组织实施工程与材料学科、医学学科与信息学科间的交叉研究项目,请申请人自主决定分属不同领域的项目第一、第二学科代码,评审程序、要求和资助强度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五)设立基础研究国际合作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和“一带一路”国家、发达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六)支持高水平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申报通知计划于今年8月初发布。

各类项目支持方向和要求见附件2

二、项目申请条件

(一)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规定

科研人员主持的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参与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排名前3(不包括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上述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扶持经费项目中的创新载体培养、公共服务类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主持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以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前,将对拟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承担或参与2019年度及在研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查重,不满足上述限项条件的不予资助。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要求

1.为依托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研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

2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基础公益项目(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省属科研院所扶持经费项目中的创新载体培养、公共服务类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2019年度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以外的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资格

3应确保所有项目组成员知情同意,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网络信息系统将通过“申请验证码”向每位项目组会员成员进行验证(详见操作指南)。

4申请人如获得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一般项目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将不予立项。

5.  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项目申请填写指南”。

(三)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请省基础公益项目数不超过1项,以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身份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

(四)依托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统一上报前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并根据申请人新主持省部级项目情况,汇总上报不符合各类项目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清单。未上报2017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依托单位不得参加2019年度项目申报。2018420-731日期间暂停受理依托单位申请和依托单位管理员变更事宜。

(五)各高校附属医院应选择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作为依托单位独立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三、项目申请限额

(一)自然科学基金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申请项目额度限制

2重大、杰青、重点、一般4类项目申请限额为各单位近3年上述4类项目平均立项总数的6,最高不超过900项。浙江大学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限额180项;

3省自然科学基金与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省药学会、华东勘测设计院、省数理医学会的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数不计入各单位项目申请限额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

1.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包括浙江农林大学)申请限额为各单位近3年平均立项数的3倍;其他单位申报请额为该单位近3年平均立项数的4

2.浙江大学限项数为180项;

3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申请限额见附件67

(三)近3年无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立项及新注册单位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限额各为4项。

(四)西湖高等研究院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限额为60项。

四、项目申报流程

(一)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是省科技厅“最多跑一次”重点工作事项之一,为此,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址: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将统一作为2019年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入口。请申请人选择“省级基础公益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评审”,点击“网上办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用身份证进行注册,再点击跳出的链接便可跳转到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请(咨询电话:0571-87353861, 85118011。非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用户应在420日前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递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省基金办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二)申请人集中填报:2018425日上午9:00-525日下午16:00。各单位可适当提前截止时间,以便审核

(三)各单位统一上报:2018526-31日,各单位应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检查、督促项目申请人按时完成集中填报工作。各单位统一上报后,网络系统将关闭该单位的申报功能,请谨慎操作。

五、评审安排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初审:预计时间201861-10日,省基金办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预计时间2018620-731日,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外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分设4档,优(A,计5分)、良(B,计4.3分)、中(C,计2.5分)、差(D,计0.7分)。对重点、重大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4倍划定进入立项评审分数线;对其他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6倍划定进入立项评审分数线。

3.立项评审。预计时间20188月下旬,一般、青年、重点项目按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内专家进行评审。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采取会评评审方式。联合基金项目立项评审按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4.决策:省基金办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9月上旬报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1.初审:预计时间201861-10日,省基金办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预计时间2018620-731日,按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分设4档,优(A,计5分)、良(B,计4.3分)、中(C,计2.5分)、差(D,计0.7分),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5倍划定进入立项评审分数线。

3.立项评审:预计时间2018810-31日,省基金办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提交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立项评审。

4.决策:省基金办汇总省科技厅业务处室立项评审结果,9月上旬报请省科技厅审议。

六、公开与反馈

(一)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全程公示或反馈,项目申请书不得含有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二)公示网站: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

(三)公示与反馈内容:申请项目公示(包括项目组成员、会员成员介绍、申请人曾主持和正在主持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等简表内容)、初审结果反馈、专家评审结果反馈(包括专家评价意见)、立项评审结果反馈、拟立项项目公示(包括申请书摘要内容)。

七、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文一路115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楼8楼东804房间王晶,邮编310012 电话:0571-86964972

(二)申报咨询

1.依托单位及会员注册、网络系统支持

联系人:徐达文0571-87353861  xdw@zjnsf.gov.cn

2.省自然科学基金

生命科学、化学科学、地球科学项目

联系人:钱   0571-88212603  qianhao@zjnsf.gov.cn

信息科学、数理科学项目

联系人:徐   0571-88212789  xumin@zjnsf.gov.cn

徐达文 0571-87353861  xdw@zjnsf.gov.cn

医学科学项目

联系人:林思达 0571-85119257  linsida@zjnsf.gov.cn

   0571-85214970  mjing@zjnsf.gov.cn

工程与材料科学项目

联系人:宣晓冬0571-88217337  xxd@zjnsf.gov.cn

  0571-86964972  wangjing@zjnsf.gov.cn

管理科学项目

联系人:吴正光0571-88212780  wuzhengguang@zjnsf.gov.cn

  0571-85214970  mjing@zjnsf.gov.cn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联系人:吴正光0571-88212780  wuzhengguang@zjnsf.gov.cn

胡军勇0571-87353861  hujunyong@zjnsf.gov.cn

3.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

工业领域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陈华  0571-87054142

农业领域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0571-87055372

社发领域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0571-87056405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洪晨鸣  0571-87055837

实验动物项目

联系人:省实验动物平台办公室 褚晓峰  0571-86952350

省科技厅条件处     0571-87054006

分析测试项目

联系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 都康飞、

何世伟  0571-8651265087054137

省科技厅条件处     0571-87054053